不堪丈夫縱女“啃老” 廣州一六旬阿婆鬧離婚 |
Posted on 2011/02/26 by user1
羊城晚報訊記者董柳、通訊員天法宣報道:共同生活了30多年的老夫妻,沒有發生過感情糾紛,也沒有多大的矛盾,卻鬧到法院要求離婚。究竟所為何事?原來竟是因為有個“啃老”的女兒。近日,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成功調解此案。 原告梁婆婆和被告梁伯是夫妻,兩人生活在廣州,都是60多歲的老人,女兒也早已結婚生子,老兩口沒有感情糾紛,也沒有多大的矛盾,前不久卻鬧上法庭 要求離婚。據介紹,被告梁伯同意離婚,同時認為財產分割雙方可以自行協商,原告梁婆婆則要求離婚,並且不在乎財產分割。負責此案的法官張瑞平不解:是什麽 原因促使兩位共同生活了30多年的老人要求離婚呢? 張瑞平調查後發現,兩位老人的女兒已經成年,並已結婚生子,但女兒女婿都沒有正式工作,現與他們共同居住。梁婆婆長年照顧女兒女婿的日常生活,而梁 伯退休後則與人合夥做生意,長期在外,並一直溺愛女兒、縱容其不外出工作和自食其力。梁婆婆據此認為梁伯放任女兒“啃老”,無視她退休後還要長年照顧成年 女兒的痛苦,而梁伯長期在外,梁婆婆也認為是逃避家庭責任、不關心她的表現,所以要求離婚。庭審中,梁伯表示,只要老伴想離婚,他同意,但他無法陳述離婚 的原因。 張瑞平據此判斷,雙方的感情基礎較好,並未破裂,反復開解梁婆婆後,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決定逐漸動搖。梁伯當庭表示已經想通,回去後一定好好和女兒 溝通,甚至願意給女兒一筆錢讓她搬出家裏,自力更生。梁婆婆對這一表態無異議,但擔心回家後不能兌現。最終,在法官的調解下,兩人打消離婚念頭,拿著調解 書離開了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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